副业和工作冲突怎么办
工作不能搞副业怎么办员工在职期间有自己副业违法吗
副业和职业规划
副业虽然能够增加几倍收入,但是要衡量这个收入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副业和职业规划的关系,当副业和职业规划产生冲突时应该怎么做?

当副业和职业规划产生冲突时
当副业和职业规划产生冲突时,那么这个时候就要衡量副业的价值。首先就是除了金钱,副业能够给你带来其它什么,其次就是副业能否提升你的个人能力,最后就是你的职业规划是否还有效,需不需要重新规划今后的职业道路?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具备前瞻性,这就意味着不要被短暂的利益蒙蔽双眼,职业发展应该是一个过程,副业很多时候只能带来短暂的收入,并且对人能力的锻炼也是有限的,相比工作晋升而言,副业充满了很多不确定因素。

所以当副业和职业规划产生冲突时,我的建议就是不辞职,这样你既可以拿着主业的工资,也不影响副业的进行,这样就是两全其美的事情,所以就不要纠结是否需要全身心的去做副业。

当副业能够稳定增加几倍收入时
当副业能够稳定增加几倍的收入,想必这个时候大家都会非常心动,这个时候如果大家想离职,那就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副业是否能够让你不断学习,是否能够提升你的价值?

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增加了几倍收入而放弃主业,那么为什么不去选择一份高薪的主业,副业之所以称为副业,也就说明了他不具备稳定性和持续性,所以赚的钱也是快钱,如果今后不能做副业了,到那时候你又应该何去何从!

副业和梦想
大多数人工作都是为了赚钱养家,所以年轻的时候心中有诗和远方,但是有了家庭之后就更加小心翼翼,所以当副业收入超过主业,那么就要弄清楚副业和梦想的关系。

当副业能够满足创业梦时
相信很多人都有创业的梦想,大家都不甘心当员工,也想要自己当老板。所以当副业收入超过主业的时候,如果这时副业能够满足创业条件,那么就可以考虑辞职,前提是你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已经做好准备,并且能否承担相应风险。

如果副业能够作为一种创业的方式,那么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先维持现状,等情况稳定之后再去创业,这样试错成本比较低,如果已经有家庭的情况下,为了对家人和自己负责,尽量不要让自己盲目创业,因为这样失败的风险也很大。

当副业前景特别光明时
时代发展的同时都会有一些新的机遇,所以这时候并不能说主业就一定比副业,如果副业前景特别好,并且符合时代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也能够给你带来丰富的利润,那么可以辞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你要衡量副业项目是否能够扩大?如果能够确保副业,再扩大的前提下还能继续进行,那么就可以选择辞职全身心的投入副业,这个时候也可以理解为就是在创业,所以在确保这些问题都思考了之后再做决定。

员工在岗时搞副业是否违规需综合考虑多个要素。
若劳动合同中注明,员工不得参与副业;
或者所涉副业与现有工作形成竞争导致单位利益受损,那么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或违约。
如果副业没有妨碍主职工作,符合劳动合约要求及企业内部规定,也没借用主职工作资源或透露机密信息给副业赚取非法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合法的。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职务,由于职业特性和行业规矩,可能被严格禁止开展副业。
所以,请查阅你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规定,以确保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兼职的规定
劳动法没有限制劳动者不能兼职,但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企业有规定,明确禁止员工在外兼职,员工有责任遵守这一规定。此外,如果员工到竞争性同类企业兼职,则有泄露企业商业机密的可能,企业有权处罚这种触犯企业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此,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不应从事兼职。公司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者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本单位任务的;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都应当尽量回避兼职。另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劳动者不能从事兼职。特别是与用人单位已签订“保密合同”或“竞业限制协议”者。《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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