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上班“搞副业”会被单位辞退吗
副业不能超过工作多久员工工作时间搞副业违法吗
在事业单位搞副业,其实不一定会被对的,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出之后,拒不改正的,这样会被辞退。所以有一些副业,可能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情况像事业单位是没有办法去查证的,所以应该不会被辞退的。但是如果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标明了,不允许在外面做副业的话,一经查到肯定就是会被辞退的。很多人都觉得只要进入了事业单位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就是一个铁饭碗,是不会被辞退的,其实不然,如果你违反了相关规定的话,也是被辞退的,除了做副业之外,还会有很多原因也会导致被辞退。首先就是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如果员工连续15天不来上班的话,也没有请假,那么事业单位就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员工不请假就不上班的话,肯定是没有办法给公司其他的工作人员做交接的,这样就会严重的耽误单位的一些工作,所以肯定是会被辞退的。同时如果是在一年之内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也是会被辞退的,所以平时能请假就请假,尽量不要旷工。就算没有超过这个矿工的现值,那么有时会被通报批评的,也会对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的。因为很多事业单位也是会有年度考核的,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话,肯定是要去调整工作岗位的,如果自己不想被调整岗位的话,那么就肯定会被辞退或者是主动离职。如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话,那么事业单位可以提前30个工作日这个行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做了什么错事而被处以开除处分的,这个时候就可以被解除聘用合同了。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从事副业与否的合法性,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若劳动者与雇主签署的劳工协议明文禁止其在此期间从事副业,则该行为即视为违约,雇主有权按照合约予以处理。若工作内容具有特殊性,如涉及保密责任、竞业限制等,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从事副业可能会侵犯雇主的商业机密或违反竞业限制规定,进而构成违法。然而,若劳工协议并无此项禁止,且副业并未对本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亦未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被视为违法。综上所述,判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从事副业的合法性,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年轻人长假搞副业 有哪些法律风险
1、搞副业需要主业允许,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并不存在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规定。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应当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副业才可以。在做主业的时候搞副业受到工伤不能按工伤来处理。
2、做副业受伤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工伤认定标准。根据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工作场所。这也就是说,若劳动者有一项不满足就无法认定为工伤。
3、搞副业可能被用人单位辞退若用人单位对于摸鱼行为予以规定,那么当该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级以上内容不能外传。虽然这一点很多劳动者都知道,但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在利益诱惑之下难免控制不住,将自己在工作中掌握的一些客户资料客户信息进行传播或者倒卖。这一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涉及刑事责任!譬如职务侵占类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5、搞副业有风险谨防被诈骗。网上为何这类的文章多如牛毛而靠谱的却屈指可数呢?律师顾问告知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普通劳动者看来有一些平台看上去是免费的,但入门入群找师傅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和保证金。这种看似很有道理的行为实际上并不合法,而且有一些平台经常会拖欠报酬不发或迟发,由于劳动者本身的行为就处在法律保护相对欠缺的灰色地带,一旦双方产生矛盾是很难主张其合法权益的,而巨大的维权成本也会让劳动者望而却步,一些黑心的、无良的人便会利用该种心态大肆敛财。
下班结束搞副业法律不禁止,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再三强调,不要从事与主业有关联的工作。
2.公务员不允许从事兼职,从事兼职要报批准而且不能拿报酬!
3.劳动合同有约定应当按约定内容处理。
4.副业影响主业的仍可能被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