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业是什么意思跟工作冲突吗怎么选择副业
工作之后兼职副业的说法为什么大家都会在有自己一份本职工作以后再搞一份副业
副业就是在你平时工作之余兼职干的活,一般跟工作不冲突,否则也干不了。
选择副业必须要工作时间灵活,在本职工作时间以外,而且不需要付出太多精力,这样选择的副业才不会影响本职工作。

人,尤其是年轻人,要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但现实情况是只有少数人能做真正喜欢的事,绝大数人都在干能谋生的工作。
所以在不影响自己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副业不仅可以提高收入,还能增加点生活乐趣,看起来似乎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如果你的工作比较清闲,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闲暇的时候想做点副业,但又不知道做什么好,那么小仙女可以为你提供一些思路。主业带动副业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我们俗称的“兼职”。如果你是个设计师,那可以兼职设计名片、LOGO、海报、易拉宝等。如果你是个会计师,那可以兼职给别的公司做账,很多小公司的会计都是外包的。如果你是个程序员,可以帮助有需求的客户写程序。如果你是个文字工作者,可以做做自媒体,做兼职编辑向杂志社投稿。对于很多人而言,工作就是工作。但如果借助主业来开拓副业,工作除了是工作,还是自己的一张个人名片,通过工作树立了自己的品牌,链接到更多资源。以主要职业为核心,开发兴趣、爱好等自身优势,发展副业。玩着赚钱
有句话说得好,你的精力放在哪里,你的收获就在哪里。对于很多人来说,工作就是谋生的工具,除了工作之外,自己还有更喜欢做的事情。朋友分享说,她本来是每天在办公室工作的,一次偶然机会开始健身,研究健身的正确做法和姿势,越研究越有兴趣,也越来越专业。后来除了上班外,下班她就兼职在健身房当教练,这样既能免费健身又能挣到一笔小钱。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喜欢时装搭配和化妆,可以找到货源靠做代购赚钱,喜欢烘焙,可以开一家微店,贩卖自己制作的糕点。抓住风口行业时代发展的速度太快,几年前完全不存在的行业,却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走进大众的视野,成为吸引大量资金的新风口。抖音短视频、b站up主就属于风口上的行业。还有近两年兴起的短视频行业,打造了一大批网红。游戏、美妆、美食等博主,吸引粉丝后靠流量变现。要想把握这样的机会,不仅需要敏锐的新闻嗅觉,更要有格局,能够比别人更快发现商机,同时要协调好自己的各方面优势。投资理财学赚钱最后一种副业,那就是学习金融知识了。工作之余,拿出精力学习理财知识,理财书籍、财经类音频都是你可以用来学习的资料。当然还少不了投资实践,每个月强制留出一部分钱做好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基金、债券、网贷平台甚至股市,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工具,通过资产配置,每年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率,跑赢通胀,甚至超过GDP的增长速度。不过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哦,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做好识别工作哦。不过最后还是和大家要明确,主业是我们谋生的途径,它每个月能带给我们稳定的收入,是我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副业不应该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只有当我们不用为生计发愁时,才能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探寻自己的喜好,去发展副业。两条线呈螺旋上升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兼职犯法吗
首先,员工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并不违法。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员工在业余时间兼职工作,而只是在员工兼职的时间以及类型上有一些限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除非前单位禁止员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严重影响该单位的工作,否则前面的不能限制员工与其他单位建立额外的劳资关系。只需要确保兼职行为不会给单位造成损失或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如果员工的兼职行为对前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影响,那么,员工和兼职单位应当对原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可与一个或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
其次,员工在业余时间使用兼职工作。虽然他们没有违反法律,但由于严重违反纪律,他们可能会被单位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如果单位提出了建议但是拒绝改正,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禁止兼职或者是禁止兼职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单位没有提议停止兼职行为,该单位无权在兼职的基础上解雇该员工。最后,如果员工想兼职工作,虽然他们没有违法,但首先要检查是否存在违法的公司规章制度,并且必须注意对原单位工作的严重影响,否则公司有权将员工解雇。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但“副业”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对于从事微商这类需要大量占用工作时间的副业,可以视为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甚至辞退。用人单位因员工从事副业、第二职业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合同中约定在职员工在外兼职需赔偿公司损失有效吗?
1、有些人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在干着一份正式的工作之后,又利用下班时间在另外地方做兼职,只要不是跟另外一家公司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那么,正式工作的公司也不会对其制止。但是,从法律上的规定看,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是从劳动者自身工作极限考虑的,所以一个人一天能做到什么程度是有固定时长的,超过这个时限,若是身体素质较差的就会受不了。因此,像这种在职员工还利用下班时间去兼职的,若是工作协调不好,极易影响原本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很多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就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职员工在外兼职,因此有损害到公司利益的,公司会对其要求赔偿。
2、实践中,公司的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认定为有效的,但是就赔偿公司的损失额应当合理合法,不是任意给的数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如在外兼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的,是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按法律上的说法就是这是一种民事行为,要是合同中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说不管公司有没有损失,在职员工参加兼职就要赔偿公司,这种是毫无道理的赔偿,无凭无据的就是违法的。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签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3、另外,公司不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说在职员工在外兼职,公司有权就损失要求对方赔偿,还可以约定更严厉的做法,那就是如果因在职员工在外兼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比如说在重要岗位上的提早下班的,为此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公司可以就此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以在职员工在外兼职受到一点损失,就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本站文章部分内容可能来源于网络,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微信:zxce87 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