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找副业工作网站汉族的聚居地区、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

汉族的聚居地区、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
汉族由于分布地区广大,其传统住房因地区不同而有不同的样式。居住在华北平原的汉族,其传统住住房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院落多为四合院式,以北京四合院为代表;居住在东北的汉族,其传统住房与华北基本相似,区别在墙壁和屋顶,那里的住房一般都很厚实,主要是为了保暖;居住在陕北的汉族,则根据黄土高原土层厚实、地下水位低的特点挖窑洞为住房,窑洞不仅冬暖夏凉,而且不占耕地面积;居住在南方的汉族,其传统住房以木建房为主,讲究飞檐重阁和律卯结构。由于南方各地习俗和自然条件不同,在住房建筑布局上也有差异。如丘陵山地的楼房依山而建,江浙水乡则注重前街后河,福建的土楼庞大而美观,苏州的楼阁小巧而秀丽。

无论南方还是北方的汉族,其传统民居的共同特点都是座北朝南,注重室内采光;以木梁承重,以砖、石、土砌护墙;以堂屋为中心,以雕梁画栋和装饰屋顶、檐口见长。

汉族主要从事农业,主食以小麦、玉米、稻米等为主,辅以蔬菜、豆制品和鸡、鱼、猪、牛、羊肉等副食,茶和酒是传统饮料。以大米为主食的,习惯将大米做成米饭、粥或米粉、米糕、汤圆、粽子、年糕等各种不同的食品;以小麦为主食的,习惯将麦面做成馒头、面条、花卷、包子、饺子、馄饨、油条、春卷、炸糕、煎饼等。讲究并善于烹任,是汉族的一大饮食特点。不同地区的汉族人民以炒、烧、煎煮、蒸、烤和凉拌等烹饪方式,经过长期的实践,形成了不同的地方风味。汉族的粤、闽、皖、鲁、川、湘、浙、苏等八大菜系,闻名于海内外。

汉族人饮茶,据说始于神农时代,少说也有4700多年了。直到现在,中国汉族同胞还有民以茶代礼的风俗。汉族对茶的配制是多种多样的:有太湖的熏豆茶、苏州的香味茶、湖南的姜盐茶、成都的盖碗茶、的冻顶茶、杭州的龙井茶、福建的乌龙茶等等。
汉族的风俗习惯
华夏族——汉族先民的形成

汉族的得名,是因他们建立汉代大帝国,先秦时期原名华夏,或称华,或称夏,是汉族的先民。炎黄二帝传说是华夏的民族英雄,所以人们常说汉族是炎黄子孙或黄帝子孙。下面仅就汉族先民——华夏族的形成,勾划一个基本轮廓,或者说对他的面貌作一速写图像。

一、从历史文献的记述分析

我们看到的最早的文字是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在此以前,通称为传说时代;计算它的单位不是用百、千、万年,而是用十万、百万年。从猿到人的过程是极为漫长的,从猿人到现代人也已经过三、四百万年了。在人类的童年时代,存在着不少的原始群,缓慢地逐渐增殖裂变,形成为氏族、部落,经由部落联盟而进入国家。中华大地上远古时期存在许多氏族部落,古称“万方”、“万邦”或“万国”。他们各自均有自己祖先起源的传说,在通婚、联盟的过程中,相互交往、渗透、融合,社会体制、经济生活和文化历史诸方面均打破了过去的单一型局面,逐渐向复合型发展,祖先源流的历史也像滚雪球一样,将东西南北众多氏族部落的英雄人物,混揉组合成为一个体系,人为的制造一个传承的序列。世界各族均有类似现象,和类似的传说时代。

当时没有文字,原始人群只能世代口耳相传,以便将历史保存下去,总结经验,鼓舞斗志,人类从一开始就十分珍视本族的历史,但由于条件限制,主观认识上的局限性,难免增加或遗漏,并杂揉许多神话;又加上后人因主观倾向不同,史料来源不同;所以文献记录的传说时代的历史往往矛盾纷繁,神人难分,时间不准确,地域不易定,人名、部落名和地名常常混一,事件、当事人和序列往往错乱。但是,某些基本素材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后,仍可大体上找寻一个基本线索。

华夏族的历史,传说从“三皇”、“五帝”开始,以后就是“三代”——夏、商、周(周又分为西周、东周,东周包括春秋、战国二段)。在春秋战国之际,“华”、“夏”和“华夏”作为民族名称,正式见于史籍。
“三皇”和“五帝”究竟是谁?各说不一。“三皇”或说是伏羲、神农和燧人,或说是伏羲、神农和女娲,或说是伏羲、神农和祝融,或说是伏羲、神农和黄帝,或说是天、地、人三皇,或说是天、地、太三皇。“五帝”也有类似传说,或说是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或说是黄帝、帝颛顼高阳、帝喾高辛、帝尧、帝舜,或说是少昊、颛顼、高辛、唐、虞,或说是神农、黄帝、帝颛项、帝窖、帝尧、帝舜,或说是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或说是黄、赤、黑、白、青五帝。上面有将六人称为“五帝”的说法,他们解释因为六人均合五帝星座。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教授长期研究古代历史,提出传说时代的历史累层造成学说,确属科学的见解,和我在上面提出的渗透融合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二本质的问题,不在于“三皇”、“五帝”究竟是谁,也许它们将是一个永恒之谜,无法正确回答,这里不妨提倡“模糊史学”:重要的问题在于实事求是的解答出现这些纷繁现象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古代有些学者认为当时众多氏族部落中,有熊“国君”少典和有蟜氏女结婚,生炎帝和黄帝,他们的后嗣子孙繁衍发展为华夏族。虽然这个故事经过许多学者考订研讨,指出其中存在不少问题,但从传说时代到文字记录,一直流传下来。按《史记》、《国语》等史籍整理的远古历史,活动于黄河中下游的唐尧、虞舜以及夏、商、周三代,亦即华夏族,均出于黄帝.华夏族的远古历史,上面仅描述出了概略情况,当然不能全盘否定,但也不能全盘肯定,尚待批判继承,深入研究。

作为一个民族,始终都在运动、发展、变化的过程当中,增殖裂变,有时同源异流,有时异源合流。华夏族也不例外,按上列表格,似乎华夏族的夏、商、周三代出于一根,为同源异流;但作为三个不同的共同体,他们各有自己活动的基本地域,各有自己祖先历史的传说,各有自己的风俗习惯以及社会生活,各自的经济水平也有差别,即使三代出于同源,在一两千年的演化中,难免量变和质变;如果按层累造成和渗透融合观点解释以上表格,可能更为适当。

华夏族在三代时期及其以前,显然存在许多民族部落或方国,所以古代有“诸夏”或“诸华”一词,其中以夏、商、姬、姜四个共同体或族系的史迹最为丰富。他们之间也有一个渗透融合的问题。长期的通婚、战争。结盟、通商等交往的过程,既是一个矛盾统一的过程,又是一个渗透融合的过程,他们的社会生活诸方面渐趋一致,形成为一个古代民族——华夏族。“夏”的得名,显然与夏王朝的建立有关,古人解释“夏”为“大国”,乃自称美名;周人往往自称为“夏”,历史上有“周人尊夏”的记载。至于“华”名,似由一望可辨的服饰而来,和被发着不同,夏人冠冕博衣大带采饰,古人解释“冕服采章曰华”,亦当为自称美名。古代黄河流域的中原文化就是以夏商周三代为核心的华夏文化。

华夏族在形成过程中,除与“诸夏”进行渗透融合外,还和杂居的以及周边的异族渗透融合。他们之间在文化上、血缘上、社会上、经济上、政治上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异族,古代泛称为夷、蛮、戎、狄,或统称为夷、四夷。他们在最初和华夏有显著的区别,正如戎人自己所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看来,夷蛮戎狄诸部与华夏之间,饮食、衣服、言语均不相同,这正是不同族属的共同体之间应有的现象。

东周时期,各族矛盾统一的进程,日趋激烈,当时人们提出“夷不乱华”,“裔(按即夷)不谋夏”,应当“用夏变夷”。“蛮夷猾(乱)夏”是当时社会上的严重事件,当时最有威望的政治家是能够“尊王攘夷”的人。当时一方面有华夷的区别,或称为“严夷夏之防”;但另一方面,对这类区别并不绝对化,而是采取灵活方针。从个人讲,三代时期不断的出现四夷人华夏化;而华夏人也不断的有四夷化的现象;至于整个氏族部落的渗透融合,史迹斑斑可考。所以古人总结为:“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进于夷狄,则夷狄之”。不论民族是谁,只要接受中原华夏文化,就是华夏族人;即使中原华夏族人,只要接受四夷文化,也就不是华夏族人,而是四夷人了。

西周春秋时期,周王朝的王畿、齐、秦、晋、楚等诸侯国土以内,杂居了许多夷蛮戎狄部落,到战国时,除去四周边区以外,绝大部分均融合于华夏族中。汉代的学者明确提到这一历史现象:“唐虞国界,吴为荒服,越在九夷,罽衣关(贯)头,今皆夏服;”“古之戎狄,今为中国(按融合为中原华夏);古之裸人,今被夏服。”中国古代历史,从民族史的角度讲,应该说就是一部众多共同体相互渗透融合的历史;虽然各族之间常有战争发生,但融合的主流,始终贯穿在中国古代历史之中。

地理因素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经常起作用的因素,所以华夏族和华夏文化难免打上地理的烙印。

先秦汉代的学者均认为夏商周三代的基本地域,是在黄河中游一带,当今河南省境,古称中原或“中国”,他们常说:“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古文武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三代以前的“三皇”、“五帝”时期,传说黄帝住在涿鹿,曾和蚩尤大战,又曾和炎帝战于阪泉之野;青阳降居江水,昌意降居若水,颛顼生自若水,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还有“九州”(按即“九国”、“鬼方”、艽野)、齐州、独鹿之山(按即欲鹿山、蜀山)等地,经不少历史学家考证,均在黄河、洛水、济水流域,即黄河中下游一带。

华夏族是在三代时期逐渐形成的,夏、商、周人均“不常厥邑”,特别是他们早期,都邑经常迁徙;但是,他们活动的中心地区仍然是清楚的。夏人基本在今河南西部和山西西南一带活动,商人主要在今河南、河北及山东界域活动,周人主要在今陕西、河南一带活动。三代帝王直属土地,均“未过千里”,诸侯更是“小国寡民”,但由于具有高度文明,所以三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势力和影响所及,颇为广大,可以说已经超越了今天的国界以外。黄河流域孕育的华夏青铜文化,虽然是北中国的产物,但它确实渗透了不少南中国诸氏族部落的文化,因而放出灿烂光芒,成为当时东亚以至世界第一流的高度繁荣的文化中心。

南中国广大土地上面的古代居民,生活在公社共同体中,他们的氏族部落及其族属十分复杂,他们和北中国的粟麦文化不同,是水稻文化,由于先秦文献史料颇少,情况不详,暂不涉及。北中国的夷、蛮、戎、狄和华夏交往较多,与华夏族的形成壮大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并有不少史迹可寻,分段概述如下。

夏代开始建立“共主”制的初期国家,、王朝中央和一些夷人经常发生战争;而和另一些夷人经常合作结盟,这些夷人对中央有职有贡。夷羿、寒浞等氏族部落酋豪(款)还和夏人有联盟关系,并“因夏民以代夏政”,取代夏王室,显然不是一般的关系。“夷夏之争”是夏史上的一件大事,延续了上百年之久。莱夷、徐夷、长夷、白夷、风夷、黄夷、赤夷、玄夷等曾和夏王朝发生战争,夏人还克曹魏之戎,戮防风之长,与畎夷发生战争。另一方面,一些夷人和夏王室保持了服属的友好关系,如方夷入贡,于夷来宾,九夷来御等。

商代建立后,逐渐出现文字,民族关系的史迹,比较具体和确切,无论是通过和平友好途径或通过战争杀伐途径,各族渗透融合的进程加速,其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越夏代,许多不稳定的共同体或封闭型的共同体,日益稳定或开放,古代民族和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名号大量地出现于史籍,如羌、昆夷、狄人、荤粥、西戎、九夷、侁人、蓝夷、鬼方、义渠戎、燕京戎、余无戎、始呼戎、翳徒戎等等。

“周革殷命”,向四面扩展,“小邦周”除了以力服人外,还施行以德服人的方针,华夏族的壮大发展,和西周春秋时期的民族大融合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西周时期,常常与周王室交互往来的外族有淮夷、徐夷或徐戎、荆蛮、犬戎、狄人、大原之戎、条戎、奔戎、姜戎、百济之戎、西戎、?狁等,有时处于战争状态,有时处于和平状态。西周末年以后,人口增多,土地开辟,共主政治衰弱,诸侯不断强盛,杂居和周边各族逐渐兴旺,夷蛮戎狄同样不断扩张,空前活跃,留下的史迹最多。正是在夷狄交侵,“中国(中原)不绝如缕”的历史背景下,出现了春秋时期百年以上尊王攘夷的霸主政治局面。同时,许多居住在黄河中下游的外族,基本融合于王室和齐、秦、晋、楚的华夏文化。进入战国以后,外族基本上仅在华夏边区活动。东周时期常见于史籍的外族诸部有山戎(无终)、鲜虞、北戎或戎州己氏之戎、淮夷、赤狄、白狄、东山皋落氏、潞氏留吁铎辰、甲氏及廧咎如、义渠诸戎(大荔、乌氏、朐衍)、长狄(叟瞒)、骊戎、戎蛮、茅戎、庐戎、姜戎、伊洛之戎,犬戎、群舒(徐)、众赢、九夷、百?、群蛮、林胡、楼烦、中山、胡貉、东胡、并代、緜诸、翟源之戎、鲜卑、匈奴等;至于长江以南的外族,这时尚未登上中华政治历史舞台,他们族部的众多复杂,到了汉唐之时,眉目才日益清楚。

同华夏杂居及周边各族,为什么能够以华夏为主体进行融合,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生产力较为低下,文化不够先进,他们当中或者正生活在恩格斯所说的“以掠夺为光荣”的军事民主主义阶段,或者正生活在封闭的村社组织中,无论是粗耕农业或畜牧业的生活方式,均不大稳定,时常迁徒。由于居处不定,从而随地异名,随时异名,大多未经调查,或用泛名,或用自称,或用他称,或用专名。在这种情况下,要把上百个名见史册的少数民族的部落族属确切定妥,材料颇嫌不够。但是,黄河流域许许多多的氏族部落在东周时期逐渐融合于华夏的史迹,应当说完全合符历史实际,不容置疑。融合的途径有通婚、经商、结盟、战争等,总之,按辩证法则、矛盾统一的进行渗透融合。

二、考古发展遗存的反映

建国以来,考古事业蓬勃发展,对于我国远古人群及其文化有了新的突破性认识。截至目前为止,旧石器时代地点约发现三、四百处,分布于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重点遗址,已经正式发掘。这些发现说明了我国是早期人类活动的重要地区,有助于了解人类遥远的直系祖先或其旁支。

出土资料反映出我国大体上是在人类起源地范围之内,距今约一百五十万年至二百万年已有猿人生存,延续到距今一两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经历了从猿人——古人——新人的整个过程。

我们完全有充分根据认为我国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华北、中南等大区均有丰富而具特色的旧石器文化和它们的能与大自然搏斗的勤劳智慧的主人,著名的有旧石器时代初期的元谋猿人、兰田猿人、郧县猿人、北京猿人、和县猿人等,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有大荔人、丁村人、许家窑人、马埧人、桐梓人、长阳人、新洞人等,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有河套人、建平人、山顶洞人、柳江人等。大量的人类化石对于研究人类的起源,中国古代居民种系的形成,华夏及其他民族的体质演进、变化、发展等问题,都是十分珍贵的难得的资料。大量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对于研究华夏先民及其他民族先民的社会生活、意识形态、文化内含的演变等问题,也是十分珍贵的难得的资料。我国这些早期人类应当说是中华大地上最早的主人,从高层次看,他们应当是中华民族的先民,他们的文化也可以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古老而光辉的中华文明确属源远流长。

部分考古工作者根据陕西沙苑、河南灵井的发现,同华北地区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存(如山西朔县峙峪、河南安阳小南海等地)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源流关系,提出黄河流域,特别是华北地区是细石器工艺传统的发源地,从而形成为中石器时代文化。

继后兴起的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较多的农业因素,其中又可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它们向北渗透到东北、内蒙、新疆一带,远及亚洲东北部及美洲西北部,向南则渗透到我国的华南和西南地区。这类现象的出现,是和使用这些不周文化类型的诸共同体或人群之间的迁徙、通婚、收养子、贸易往来以及探险等原因,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现已发现的早期遗存有大地湾遗址、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等;关中及其周围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有老官台文化(或称仰韶文化北首岭类型、或称李家村文化)、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等。

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遗址已逾千处,主要分布在陕西关中地区、河南大部分地区、山西南部、河北南部;远及甘青界边、河套地区、河北北部、湖北西北部也有所发现。

大量数据表明,仰韶文化延续约二千多年,约从公元前五千年到公元前三千年,过渡为另一阶段的另一种文化。

仰韶文化反映的社会生活,可能各不同文化类型的主人,在发展水平上并非完全一致,有不平衡现象,或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过渡,或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或正由父家长制公社向个体家庭过渡,或已进入个体家庭。总起来看,社会经济似属于复合经济形态,除渔猎、采集外,畜牧和农业均已产生,如果单纯依赖上述任何一种经济手段,显然无法维持村落成员全年的生计。

继仰韶文化之后,黄河中游发展起来的文化是龙山文化。

黄河中游的龙山文化主要分布在陕西、河南、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及安徽西北部等地,其年代大约在公元前三千年到公元前二千年间,又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名为庙底沟二期文化,后期则分别以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及陶寺类型命名。从社会经济生活分析,这些龙山文化较仰韶文化更为先进,父权制似已确立,私有财产也已经产生和发展,并有贫富两极分化迹象,农村公社和家庭公社同时并存。

山东一些考古工作者清理了山东古文化的序列;北辛文化(公元前5700年——公元前4700年)→大汶口——龙山文化系统(约公元前4300年——公元前 1900年)→岳石文化(公元前1900年——公元前1600年)。这个序列仅是勾划一个大致轮廓,它的基本情况和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有同步现象。

根据出土器物的形制、花纹等考察,结合文化内含,黄河中游与下游即东西两面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或多或少的交融和渗透。华夏先民的文化,主要应是黄河流域东西二面居民所共同缔造的。

黄河上游、长江流域、东南沿海、西南地区、北方地区(包括北方、东北、内蒙、新疆等地)均发现许多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和不同的文化类型,它们的文化内含各自具有地方特色或本族的特色,又或多或少地与相邻文化或中原文化有所渗透混融。应当说,这些许多不同文化及其类型,反映古代南北中国存在了许多不同氏族部落的共同体,存在了许多不同民族的共同体,他们分别直接间接构成现今我国境内约六十个民族的先民。

从考古文化分析,在新石器时代,无论是在北中国或南中国的土地上,人们共同体所创造和使用的文化,基本上各有特色。黄河上游的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以及其它各地的青莲岗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还有马家滨、河姆渡、良渚、屈家岭、大溪、石峡、仙人洞、甑皮岩、红山等等新石器时代文化,从时间上看,不少具有同步的现象;从文化内含看,不少发展水平比较相似;从经济形态看,大多为复合经济生活;农业中心并非单一,北方粟麦生活与南方水稻生活平行演进;畜牧业中的六畜多已先后具备,但是游牧民族的出现确属较晚的事,至战国时期才开始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各个文化之间虽有渗透混融,但大多都有自己的特点。总之,我们有理由说,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是多元的,并非由一个中心四散传播。文化的混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族的混融,华夏先民共同体的萌芽形成,可以从这里透出一些信息。

到了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开始,夏商周三代贯穿其中,标志古代文明重大成果的事物,如国家的形成,文字的出现,城市、宫殿、王陵的兴建,高度发达的青铜制造冶铸业,以及铁器、礼器、兵器、玉器和商业贸易等,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均居于周边地区的前列,并有向周边民族传播的史迹,以华夏为主体民族所建立的夏商周“共主”的政治国家,及其社会经济、文化均属于当时“天下”的高峰。所以我们说,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华夏族是当时各族最先进的、文化最高的民族;周代贵族中出现的大民族主义在那时并未形成主流,各族事实上的发展不平衡和渗透融合、取长补短,按矛盾统一的辩证法则构成三代历史的主流。

华夏族就是在这个历史的主流中所形成的,由小到大,由分散到统一,由不稳定到稳定,由低级到高级,由单一到复合。华夏族和其他各族长期共同缔造了我们伟大祖国,各族之间既相互矛盾斗争,又相互促进混融。而各族之间的渗透融合是各族关系的主流,随着时代的演进,各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往来日益频繁,日益具有更多的共同性和密切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和心理状态等多方面的不可分割性日益增涨。另一方面,同时,并存的各族仍然具有自己的民族特点,并不断发扬本民族的优良传统。
我国母系氏族是怎样的一种情况
生产力不发达,公有制,家庭成员以与母亲的血缘关系维系。
母系氏族公社是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在血缘家族进一步发展、逐步形成氏族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世界各民族普遍经历的阶段。母系氏族公社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达到繁盛,并开始逐步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除了管理氏族公社内部事务外,妇女主要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使生活的供给比较稳定。男子则主要从事狩猎。母系氏族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议事会,由全体成年的妇女和男子参加,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每个母系氏族公社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崇敬共同的神只或图腾。在婚姻关系上,禁止族内群婚,必须同别的氏族公社实行族外群婚。在氏族公社里,除了氏族公社成员个人日常使用的工具外,土地、房屋、牲畜等都归氏族公社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之分,过着平等的生活。 母系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征:①世系按母亲的血缘计算。②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③财产属公社所有,没有贵贱贫富之分,没有阶级区别。④具有共同的居住区。母系氏族是由一个女祖先繁衍下来的血缘集团。他们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过着集体生产、共同消费的经济生活。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的情况下,随着人口增殖,氏族日益扩大之后,在生产和生活上都会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因此,当氏族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分裂成为一个或几个女儿氏族。 氏族内部禁止通婚,只有一个氏族的男子和另一个氏族的女子,一个氏族的女子和另一个氏族的男子才可以通婚。因此,在氏族社会的初级阶段,就是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的形式。男女双方所生子女只留在母方氏族内。这样的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只能按母系计算,氏族公社的性质,也只能是母系的。由于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因而,有姻缘关系的男女配偶没有独立的经济,不能单独组织自在母系氏族社会内,氏族内部产生了简单的分工,大体是按年龄和性别区分的。男子,特别是青壮年男子,从事狩猎、捕鱼和制作工具等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并担负着抚育后代、管理家务、炊煮食物、缝制衣服等繁重的劳动。当时,采集经济比渔猎经济稳定,能够为公社成员提供较多的生活资料,具有重要意义。妇女所从事的这些活动都是为氏族成员服务的,具有公共的性质,是维系氏族生活的根本保证。同时,氏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妇女在生育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从而决定了妇女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崇高地位。山顶洞人遗址的迹象表明对妇女是比较尊重的。 由于母系氏族禁止内部通婚,实行氏族外婚制,许多互相通婚的氏族就组成部落。他们居住在一定的地区,每个部落有自己的部落首领,部落定期召开民主议事会,他们有共同的利益,也有共同的节日、宗教仪式和墓地。 在氏族社会里,“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不会有贫穷困苦的人,因为共产制的家庭经济和氏族都知道它们对于老年人、病人和战争残疾者所负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各个氏族和部落之间都是和睦相处的。 母系向父系过渡的的原因等问题历来分歧较大。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是人类经历的最激烈的革命之一,最早的阶级压迫是与对妇女的奴役同时发生的。但他又认为,这一革命并不需要侵害任何一个活着的氏族成员,似乎是一个十分自然的过渡。对这些论断的理解不同,产生对过渡原因、过程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男女间由自然分工向社会分工转变,这是阶级未出现前男女间对立的起因,矛盾和斗争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和私有财产的出现而激化,母权制被取代是这一斗争的产物。林蔚文通过对“不落夫家”等婚姻习俗的分析,提出在转化过程中母系氏族并非俯首贴耳地恭听父系氏族的命令和摆布,而是采取一系列顽强抵抗和斗争的措施。满都尔图认为这一过程是自发的,经历由低级到高级、量变到质变的演进过程。男子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为世系的转化提供了物质基础;由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对偶婚的进一步发展使子女有了可确认的亲生父亲;男子的生产上作用和他在传统的财产继承方面的无权地位发生冲突,从而导致母权制的覆灭。这一斗争是长期复杂的,母权制的残余在很长时期内存在。 经过几十年的考古发掘、研究,经历了反反复复的争论,基本上搞清楚了考古文化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我国,到了新石器时代早期,母系氏族社会开始进入繁荣昌盛的阶段。一万多年前的甑皮岩和仙人洞文化,到六七千年前的磁山—裴里岗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滨文化等内涵正是反映了繁荣期的面貌。同时也显出母系向父系的过渡的迹象,这一过程一直延续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一大批文化遗存。如仰韶文化性质,在很长时期被认为是母系社会的典型代表,目前的看法有两种:一种认为其早期属于母系氏族繁荣期,中晚期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化,有些地区已进入父系社会;另一种意见是其早期已进入父权制时代。根据考古所得物质文化遗存复原当时社会经济状况,对不同区域母系社会的面貌、特点的认识逐步深入。 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特点是:对女性的奴役和出现家内奴隶;以血缘为纽带,以共产制经济为基础;没有非自由人,也没有父权或其它形式的特权;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出现非自由人和父权则仅是走向崩溃、解体时的标志。因此,民主型家族公社先于父权型及其演变的各种形态。学术界对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社会性质的讨论,加深了对父系社会直至铜石并用时代的认识。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葬显示出鲜明的贫富分化、成年男女合葬、丰富精美的随葬品以及陶文等,唐兰认为已进入有文字、阶级的文明时代,宋兆麟认为基本处于家长奴隶制阶段。大部分学者认为仍然处于氏族社会并经历了从繁荣到瓦解的发展过程。大汶口陶文闪现出远古文明的火花,但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文字。 龙山文化时父权制已确立,并进入铜石并用时代的后期。与传说中的黄帝至唐尧虞舜时期相当,属原始社会末的军事民主制时代。综合分析龙山文化的生产力水平、墓葬习俗、贫富分化状况,这时私有制膨胀、阶级分化、家庭奴隶出现,国家正在形成中。所以石兴邦称之为前王朝时期、部落方国时代。这一观点被普遍接受,也比较符合文献记载。另一种意见认为典型龙山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都已进入了文明。主要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冶铜业的产生、设防城市的出现等方面来论证。龙山文化无疑是探讨中国文明起源的最重要时期,值得关注。 太湖地区距今五千年前的崧泽文化属于父系氏族社会,其后的良渚文化和岭南的石峡文化等已进入军事民主制时代,同样值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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