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适合干的副业工作智者坦荡的英雄事例

范蠡是春秋战国之际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是一位杰出的商人,被称为一代商圣。范蠡足智多谋,智慧超群,被誉为“治国良臣,兵家奇才,商人始祖。”

  范蠡,字少伯,又称范伯,春秋末楚国宛三户(今河南南阳淅川县)人。大约公元前536年,范蠡出生在一个清贫人家,青少年的范蠡,很有个性,他勤于思考,关注社会,但性格独特,生活率性随意,无拘无束。

  据《越绝书》记载:范蠡青少年的时候,“一痴一醒,时人尽以为狂。然独有圣贤之明,人莫可与语。”当时人都把他看成一个狂生,一个不正常的人。不过他看问题却像圣贤一样明察一切,人们简直无法和他交谈。据《史记》记载,范蠡“佯狂倜傥负俗。”是说范蠡假装疯癫,洒脱,与一般人的行为不一样。

  范蠡性格怪僻,不近人情,是不是真像人们说他有神经病呢?其实不是,范蠡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有三个原因:

  第一,他对社会、对人生有较为深刻的洞察和思考。所谓“独有圣贤之明”,就是说他的见解深邃,而为一般人所不理解,他也不愿意与周围的人交流,所以显得孤僻、不合群,久而久之,人们都以为他是疯子。

  第二,道家的风度。道家追求自然人格,不拘于礼法,生活随意自然,然而精神上极富想象力,内心世界及其丰富。老子、庄子就是代表人物。从范蠡的行为举止看,他至少在生活上是效仿道家的。范蠡的举止行为受道家思想影响较深。

  第三,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范蠡总感觉自己怀才不遇,无人赏识,他很想进入社会,施展才华,但知名度不高,为此,他以各种怪异、荒诞的行为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作秀”,或自我炒作。

  其实,范蠡的内心是很清醒的,他有“治国平天下”志向,生活行为却放荡不羁,这正是他儒道互补的性格。

  不合时俗、行为怪异的范蠡,终于引起了社会的注意。宛县县令文种得知三户有一位与众不同的狂人,觉得此人不俗,将来会有作为,很想和他谈谈,于是派了一个小吏前去联系,谁知这个小吏回来后对文种说:“范蠡本国狂人,生有此病。”文种听后,笑道:“吾闻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讥,内怀独见之明,外有不知之毁,此固非二三子之所知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注引正义)文种还认为,“狂夫多贤士,众贱有君子”。(《越绝书》卷六)于是决定自己亲自去请范蠡。但是,文种到达三户后,并没有见到范蠡。原来,范蠡为了试探文种,躲藏起来。但范蠡很自信,预料到文种还会找他。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文种又来了。这次范蠡很郑重地与文种会见。二人谈得非常投机,史书说他们“终日而语”。他们纵论天下大势,分析各国的政治状况,“疾陈霸王之道”,达成了共识。《越绝书》说他们“志合意同,胡越相从”,——两人志同道合,决定不管天南地北(胡越)都互相追随。他们商量的结果是:离开楚国,到外面发展。

  范蠡分析天下的形势,认为现在争夺霸主的气运,已出现在东南一带,“见霸兆出于东南”。于是和文种决定到东南方向的越国发展。大约公元前511年,范蠡和文种来到越国,受到了越王允常(勾践之父)的欢迎。成为越王身边的重要谋臣,范蠡为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和实现人生价值找到了机会。

  忍辱负重 勇挑重担

  在越国,范蠡充分发挥了政治才干。尤其在帮助越王勾践对付吴国的问题上,展示了过人的胆识。

  当时,越国在强手如林的春秋各国中,不算强国,在和越国接壤的国家中,对越国最有威胁是吴国。吴越之间常有征战,公元前496年,吴越发生了檇李之战(今浙江嘉兴西南)。吴王阖闾得知越王允常刚死,新即位的勾践年轻,想乘机攻打越国。勾践则组织死刑犯为敢死队,出其不意,一举打败吴国,阖闾受伤,不久死去。其子夫差即位,发誓报仇。

  公元前494年,勾践主动出击攻吴,想再来一次檇李大捷。范蠡极力劝阻,勾践一意孤行,坚决发兵,结果被早有准备的吴军击败,仅剩五千军队,退守会稽山。越军人困马乏,断水绝粮,危在旦夕。范蠡、文种分析了吴越双方的形势,提出要想打败吴国,必须用计取胜,建议先向吴国求和,答应屈辱的条件,以获得生存的机会,再设法东山再起。

  范蠡提出具体的求和方案,说:“卑辞尊礼,玩好女乐,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与之市。”这就是说,现在应该用极卑谦的辞令,极恭敬的礼节,带上珍宝和女乐(女子乐队),去向吴王求和,用高贵的名号推崇他,让他原谅你。如果这样还不行,君主您就亲自到吴国,去做他的奴仆。只有这样才能保住越国不至于被吴灭亡。

  吴国答应了越国求降的要求。按照吴越双方议和的条件,越王勾践将要带着妻子到吴国去当奴仆。勾践觉得文种与范蠡足智多谋,处事经验丰富,如果有他们在自己身边,可以有个依靠,反复琢磨,决定带文种去,于是召见范蠡,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他。范蠡一听,表示不同意。

  范蠡说:“四封之内,百姓之事……蠡不如种也。四封之外,敌国之制,立断之事……种亦不如蠡也。”意思是:国境以内,治理百姓的事,我比不上文种,在国境以外,对付敌国,需要当机立断的事,文种比不上我。

  这段话是了解范蠡人品的重要材料。首先,范蠡很清楚他和文种的各自优长所在。文种曾任县令,有相当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实践能力,所以治理国家,管理百姓,是文种的擅长;而范蠡虽然没当过什么执政官,但他精通文武韬略,足智多谋,能应付复杂局面。

  其次,透过范蠡的话还看出他是心胸坦荡,勇挑重任的人。他知道,入吴为奴会受苦受难,生死未卜,这和在国内有一天一地之别。但他没有退缩,而是坦然相待,主动请行,表现了崇高的思想境界。

  范蠡随勾践来到吴国。面对繁重的劳动和屈辱的待遇,他任劳任怨,他拒绝了夫差的拉拢和利诱,表示愿意和勾践在一起,干苦力活。同时他又寻找时机,巧施计谋,甚至在夫差得病之时,让勾践尝夫差的粪便,终于感动了夫差,放勾践、范蠡回到越国。

  在吴国为奴的几年中,范蠡表现出超人的气度和高超的谋略,使他奠定了在勾践身边稳固的地位,勾践对他言听计从,范蠡得以充分展示自己在治国治军方面的才干。

  富国强兵 兴越灭吴

  勾践、范蠡平安回国,报仇雪恨的念头未减。勾践将兴越灭吴的大计,寄托在范蠡身上,他对范蠡说:“不谷之国家,蠡之国家也,蠡其图之。”——我的国家就是您范蠡的国家,请您帮我好好谋划吧!

  怎样振兴越国呢?范蠡有一整套计划。这套计划包括:

  第一,发展经济,增强国力。

  经济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没有雄厚的经济力量,没有雄厚的国力,根本谈不到打败敌人。范蠡特别强调物质生产的重要性。他以富国为宗旨,把发展生产放在首位。为了发展生产,范蠡建议勾践劝农桑,务积谷,“不乱民功,不逆天时”。

  范蠡主张以农为主,并提倡多种经营,“示民以耕桑,”多种桑树,养蚕。解决穿衣问题。还主张发展水产业,多养牛、马、猪、羊等牲畜。

  由于战争,越国人口减少,范蠡建议采取措施鼓励人口增长的措施,“令壮者无娶老妇,老者无娶壮妻”——鼓励生育。女子十七,男子二十,不嫁不娶者,将罪及其父母。根据生育子女数量发放奖励。

  第二,实行亲民措施,稳定社会。

  范蠡告诫勾践要“施民所善,去民所恶”,协调内部的关系,“内亲群臣,下义百姓。”勾践按照范蠡说的去做,他曾说:“我得知越国有人生病我就去慰问,有人去世我就帮助办丧事;敬长老,爱少幼,养育孤儿,医治病人,以求报复吴国。”

  勾践还下令:独子、寡妇、患病而贫穷的人,他们的儿子入仕可以得到照顾。还规定:如果一户的长子死了,可免除其三年的徭役。越国曾七年不向农民收赋税,鼓励农民家中贮存粮食。

  第三,扩充军队,积极备战。

  范蠡擅长用计用谋,搞军事很在行。他曾很自信地说:“兵甲之事,(文)种不如(范)蠡。”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中,列举了兵权谋十三家,其中便有范蠡两篇。这说明,范蠡曾有兵书流传。

  为了提高越国的军事力量,范蠡重建越国都城。

  范蠡先在国都中心建了一座小城,称“勾践小城”。建勾践小城目的是不引起夫差注意——国君住这么小的都城,说明勾践没有野心,减少夫差的怀疑。之后,范蠡又在小城之外修建大城。称大越城。这座大越城就是今天绍兴城的范围,由于这个城墙是范蠡亲自督建的,又称“蠡城”。为了迷惑吴国,范蠡在大城的西北不修城墙(朝向吴国),以表示臣服。

  在大城西面的卧龙山顶上,范蠡建造了一座很高的“飞翼楼”,这座楼实际上是一座瞭望塔,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了解吴国的动向。

  越国有制造兵器的传统,尤其善于铸剑,各地有不少铸剑名家。范蠡归国后,派人暗中拜访铸剑名家,并将他们分散安置在隐蔽的山区,大量铸造利剑,隐藏起来以备战时使用。范蠡十分重视军队训练,设计了一套训练士兵的方案。为提高士气,增加战斗力,组织了敢死队,以最高金额奖励。为了进一步迷惑夫差,范蠡又投其所好,派人送给他最喜好的东西,以讨夫差的欢心。还向夫差进献美女,消磨夫差的意志。

  在范蠡的谋划下,越国君臣同心,经济恢复发展,军事力量增强,灭吴的时机一天一天成熟。勾践复仇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他曾经数次向范蠡询问,能不能出兵灭吴?均被范蠡以时机不成熟阻拦。

  范蠡为什么一再拒绝对吴采取行动呢?原来这是范蠡的一贯思想,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而是仔细观察天时、地利、人和的变化,寻找最合适的时机采取行动。公元前473年,在范蠡策划下,越国发动了对吴国的最后一击,吴王夫差被俘,自杀而死。自前494年越国在会稽山被围困以来,勾践在范蠡的帮助下,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左传·哀公元年》)终于完成了复国的大业。

  急流勇退 再创新业

  灭掉吴国,勾践封赏范蠡,任他为上将军,范蠡却不为所动,大约公元前470年,他向勾践表示自己准备离开越国,勾践执意挽留。范蠡并不动摇,不久范蠡就带领全家人离开了越国。

  离开越国之后,范蠡还给老朋友文种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长颈鸟喙,只可与同患难,而不可与之同乐,子何不去?”(《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文种见信后,也感到后怕。他忧心忡忡,称病不朝,被人报告了勾践。勾践决定对文种下手。

  这一天,勾践召见文种,文种到达,还没说话,勾践就拿出一把宝剑递给文种。说道:“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这话等于让文种自杀。面对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勾践,文种无话可讲,长叹一声,自杀而死。一代名臣,落得如此悲惨下场,只怪没有听范蠡的话,没有看透勾践。

  范蠡机智地出走,生命得以保全,文种留恋功名,却死于非命。为什么两人有不同结局?不能不说范蠡在长期与勾践的接触中,对勾践的人品、性格有深刻的了解。范蠡看出勾践是“大恩不报,大功不还”之人,故在灭吴之后,急流勇退。范蠡的出走,还与他的性格有关,他是儒道互补型的人格,办事随性情,帮助勾践是自己的承诺,现在事业已成,他要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晚唐诗人汪遵有一首《五湖》歌颂范蠡的机智:

  已立平吴霸越功,

  片帆高扬五湖风,

  不知战国官荣者,

  谁似陶朱得始终?

  范蠡离开越国来到齐国,齐国自然环境优越,物产丰富。到齐国后,范蠡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带领全家人,“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根据这个记载,可知范蠡首先种庄稼。但海边土质不会太好,估计范蠡除了种植外,还经营其他产业。比如,利用海上资源,晒盐和捕捞海产品。还可能经营其他副业,包括养殖业。经过努力,终于致富。

  值得一提的是,齐王得知范蠡在齐,便请他到朝廷任相,范蠡答应,到任时间不长就辞职离去。他认为“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致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

  从这条材料看,范蠡内心还有参政的愿望,这是中国古代大多数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但他更清楚政治的险恶,任官时间不长,就挂印辞职了。

  范蠡又带领家人到了陶,陶即今山东肥城。当时陶交通便利,为天下之中,士农工商贾五方杂处。范蠡到陶后改名朱公,人称“陶朱公”。

  范蠡在陶已没有入仕的欲望,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商业经营上。在经营中,充分展示了他的才华和智慧,他的经营特点是:

  1、看准时机,候时转物

  商业经营的最主要目标是“人取我予”,即满足人们生活与生产的需求,这种需求不仅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而且与时令、季节的关系也很密切。谁能把握时机(商机),谁能提供市场最需要的东西,谁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范蠡运用农业丰歉循环论,调节物资,进行“待乏贸易”,具体说,就是“夏则资皮,冬则资緆(细麻布),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国语·越语上》)所谓待乏原则就是让货等人,不要让人等货。要准备别人所没有的或想不到的,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占据制高点,占据优势。

  2、薄利多销,不求暴利

  范蠡经商,不仅会抓住时机,还不追求暴利。《史记》记载,范蠡“候时转物,逐十一之利。”这是非常人性化的主张,符合中国传统思想中经商求“诚信”、求“义”的原则。而且薄利多销,不求暴利,细水长流,日积月累,必成大富。

  3、多种经营,适应市场

  这也是范蠡经商成功的秘诀之一,在齐地,他从事农业和海上经营,到陶后,除了经营农产品还倡导养殖,如他曾向鲁国穷士猗顿传授致富经验:“子欲速富,应当饲养五种牲畜。”他还提倡养鱼,《齐民要术》记载的《养鱼经》传说就是范蠡所作。

  4、诚信经商

  范蠡经商,讲究诚信为本,他和计然提出一套“积著之理”,就是贮存货物的原则。他说:“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不要冒险囤居以求高价)。”——重视货物质量,资金要流通,不图侥幸获利。

  范蠡经营,“能择人而任时”,“与时逐而不责于人”,用人不疑,充分发挥才干。

  5、“富好行其德”

  范蠡经商思想中最可贵的是“富好行其德”。《史记》记载,范蠡经商,“十九年中,三致千金。”但是他把钱又分给贫穷人和远房兄弟,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范蠡富有,凭借的是自己的勤奋和智慧,不搞官商勾结,杜绝假冒伪劣,又将金钱回报社会。古往今来,这样有爱心的善良商人只恨其少而求其多!

  范蠡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成为成功的商人,其子孙继承他的事业,不断发展,拥有了巨万家财。巨万即万万,亿万也!可谓中国古代经商致富的典型。

  范蠡无论从政、治国、经商都是成功者。范蠡既拥有古代儒家治国平天下的远大抱负,又有道家顺应自然大道的豁达人生观,儒道互补,外道内儒,顺应自然,所以他无论是在从政还是经商中都保持了心态的平和、淡定。

  在范蠡思想中,追求和谐的天道、地道、人道尤为可贵。他说:“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意思是,治理国家有三件事要注意,国家强盛时要设法保持下去,这叫持盈,国家将要倾覆时要设法转危为安,这叫定倾,平时治理国家政事要得当,这叫节事。范蠡把这三点与天地人结合,说:“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地,节事者与人。”他还对勾践说:“天道要求我们盈满而不过分,气盛而不骄傲,辛劳而不自夸有功。”

  范蠡顺应天道、地道、人道的思想对今日仍极富现实意义。“持盈,”亦可称可持续发展,即在原有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换句话说,也可以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定倾”,可以理解为不断纠正存在的问题,拨乱反正,克服缺点,做好工作。而“节事”,可以理解为脚踏实地,扎扎实实,遵循客观规律办事。范蠡做事讲究火候,全面考虑问题,不急功近利,不轻举妄动,一旦时机成熟,就要毫不迟疑地采取行动。范蠡在从政、打仗、经商活动中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这一思想,因此他处处占据主动,稳操胜券。

  范蠡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代奇人,他的思想中有不少闪光的地方,值得深入研究。

  审时度势 范蠡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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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申请条件: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关键是要自己申请,递交村委会。
  一: 关于家庭收入和核算 (一) 家庭成员是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 配偶; 2. 未成年子女; 3. 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 与父母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 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 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磁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农副业生产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全年所获得的纯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 家庭年月成员从事种植,养殖等农副县长业生产劳动获得的纯收入的总和; 2. 脏乱异口同声就业及在外务工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退休金和各种劳动收入等; 3. 家庭成员的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孳息; 4. 参加各类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5. 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支付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费; 6. 继承的遗产,遗赠等; 7. 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所获得的收入; 8. 其好应当计入和家庭收入。
  (三) 以下内容不计入家庭收入; 1, 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及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先烈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2, 在校学生(非择校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汛贴,困难补助等; 3, 社会各界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捐助款物; 4, 各级政府给予的临时性生活补贴; 5, 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政府给予的临时性救灾款物 6,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

  (四) 家庭年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家庭申请前功尽弃2个月家庭收入总和及家庭人口确定。计算公式为: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家庭上年收入 家庭人口 1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因特殊原因(如妇女哺乳期,照顾重病亲属等)而确系无法劳动或就业的,按实际收计算。 2.长期在外务工的家庭成员,如提供不出相关的收入证明,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3已婚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因某种原因(离婚或丧偶 等)而与父母同住的,其收入按分户原则与父母分开计算。 4.原系本市农业户口,现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及超过16周岁的在校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口。
  (五)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混合家庭,计算年人均收入时,首先应确定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家庭上年收入 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100% 非农业人口×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12+农业人口×本地当年农村保标准 按以上公式,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小于1的家庭,非农业户口成员享受城市低保等遇;农业户口成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其中,农业户口家庭成员的年人均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 农业人口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当年本地农村低保标准
  (六)家庭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确定 1. 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双方关系的家庭成员,其相互之间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应尽义务等,按《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 2. 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应当向生活困难的父母提供赡养费,具体数额由村委会评议小组征求村民的意见后确定。 3. 夫妻离异家庭,成人及子女的扶养费或者抚养费按照离婚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协议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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